【公告】華語文學程徵聘專任教師:11/30(六)前
一、 擬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一名。
二、 應徵資格:獲有國內外各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。
(應屆畢業者,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)
三、 起聘日期:自114年8月1日起聘
四、 檢附資料(請至本學程網站/表單下載/徵聘教師表格/)
1. 應徵專任教師申請表
(1) 個人資料表暨著作目錄
(2) 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說明
(3) 可開授課程及課程大綱
(4) 代表作或論文中英文摘要
(5) 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簡表
2. 代表作一件(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)及參考作(近五年公開發表之學術著作),共計至多五件,請附上全文,若尚未刊登者,請附已接受刊登證明。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。
3. 推薦信二封(由推薦人簽名後逕郵寄或email至本學程信箱)
4. 教師證書、現職聘書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一份。
*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,請附上博士班成績單,並將依規定辦理教師資格審查。
*持國外學歷者,須向我國駐外使館/代表處辦理學歷(含成績單)驗證。
五、 投件方式
請檢具上述備審文件電子檔案於臺灣時間 113 年 11 月 30 日 23:59 前寄至本學程電子信箱:clcul@my.nthu.edu.tw,主旨註明「應徵專任教師-○○○(姓名)」。
六、 注意事項
(1) 經本學程初審後,通過入選應徵者須攜備審文件、證書的正本和簽名影本、代表作及參考作一式五份,親自至本學程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。
(2) 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七、 聯絡方式
聯絡人:黃小姐
電話:(03)571-5131分機43023
E-mail:clcul@my.nthu.edu.tw
地址:(300)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(人社院C408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