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華語文學程徵聘專任教師:11/30(六)前

一、 擬聘職級:專任助理教授(含)以上一名。

二、 應徵資格獲有國內外各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。

(應屆畢業者,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)

三、 起聘日期:11481起聘

四、 檢附資料(請至本學程網站/表單下載/徵聘教師表格/)

1. 應徵專任教師申請表

(1)  個人資料表暨著作目錄

(2)  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說明

(3)  可開授課程及課程大綱

(4)  代表作或論文中英文摘要

(5)  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簡表

2. 代表作一件(近三年公開發表之著作或學位論文)及參考作(近五年公開發表之學術著作),共計至多五件,請附上全文,若尚未刊登者,請附已接受刊登證明。外文著作需附中文摘要。

3. 推薦信二封(由推薦人簽名後逕郵寄或email至本學程信箱)

4. 教師證書、現職聘書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一份。

*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,請附上博士班成績單,並將依規定辦理教師資格審查。

*持國外學歷者,須向我國駐外使館/代表處辦理學歷(含成績單)驗證。

五、 投件方式

請檢具上述備審文件電子檔案於臺灣時間 113 年 11 月 30 日 23:59 寄至本學程電子信箱:clcul@my.nthu.edu.tw,主旨註明「應徵專任教師-○○○(姓名)」。

六、 注意事項

(1)  經本學程初審後,通過入選應徵者須攜備審文件、證書的正本和簽名影本、代表作及參考作一式五份,親自至本學程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。

(2)  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
七、 聯絡方式

聯絡人:黃小姐

電話:(03)571-5131分機43023

E-mailclcul@my.nthu.edu.tw

網址:https://clcul.nthu.edu.tw

地址:(300)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(人社院C408)